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事业高品质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4.持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②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获校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3)高中阶段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中“专业要求”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2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3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陈述申辩。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4日16:00。联系电话:0513-88826048(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00~12月14日17:00。
4.报名确认。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超过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将不再接受陈述申辩。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4:00~17:0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以网络报名系统网页显示的审核结果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详见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相应公告。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研究生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5.相关综合性表彰奖励证书、任职证书、奥赛奖项证书等。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需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准考证打印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五、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宜等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相应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考核和课堂教学评价,综合素质考核和课堂教学评价在面试当天统筹安排。
(1)综合素质考核:采用谈话交流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素养、发展潜能等。谈话交流时间不超过8分钟(含准备时间)。
(2)课堂教学评价:采用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内容,教材版本不限。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课堂教学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7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20%、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在综合素质考核、课堂教学评价两项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共同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及递补
1.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报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再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6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综合素质考核、课堂教学评价两项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和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0513-88826048(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513-88269619(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面向202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25年11月28日
